自從日本央行決定在3月18日升息並脫離負利率區間後,日圓持續承受賣壓,兌美元匯率於4月29日的盤中達到160的低點,其後才出現反彈上揚(至少暫時如此),多數人認為該反彈係日本央行介入所致。

我們先前在討論日圓的報告中特別提到,負利率原本的用意雖然是放寬貨幣政策和促進成長,但實際上卻會帶來相反的效果。負利率等同於對銀行體系課稅,反而會導致意料之外的政策緊縮(圖1)。日本央行於2016年1月啟動負利率之後幾個月,日圓兌美元利率上揚的現象就支持了這個假說。

圖1:負利率可能意外導致貨幣政策緊縮並支撐了日圓

日圓近期對美元的持續拋售證實了我們的觀點,說明終止負利率會導致貨幣政策意外放寬。有鑑於聯準會的貨幣政策依然緊縮,日本將政策利率由-10個基點調高至0到+10個基點的區間看似是放寬了貨幣政策,令日圓兌美元和其他貨幣的匯率出現下跌。

不過,負利率終止並非日圓近期疲軟的唯一原因。市場也質疑為何日本央行看來不打算採取進一步行動緊縮貨幣政策。畢竟在這方面,日本央行的做法可說是和其他國家大相逕庭。其他主要大國的央行都已升息400-500個基點,但日本央行至今僅升息約15個基點(圖2)。

圖2:日本央行利率依然遠低於其他央行

日本核心通膨率維持在3%左右,雖說已自高點下滑,但仍處於相當高的水準(圖3)。這導致日本央行的實質利率約落在-3%,遠低於澳洲、加拿大、歐元區、美國和英國等國家/地區大多位於0到2%區間的實質利率(圖4)。

圖3:日本核心通膨率逐步下滑,但仍遠高於日本央行的政策利率

圖4:日本實質利率仍格外突出

日本央行之所以不願進一步升息的原因,可能在於日本的槓桿比率遠超他國。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日本的公部門債務為GDP的220%。日本私部門與公部門的債務加總則超過GDP的400%,相較之下,歐元區、美國和英國約落在250%(圖5)。

圖5:日本的債務對GDP比率高於其他所有國家

再者,日本央行不願意繼續升息的原因,可能是害怕升息會提高債務融資成本,進而擴大日本政府的債務赤字;另一方面也是擔心升息可能加重日本私部門的財務壓力,畢竟公司債總規模已超過GDP的115%。

再說,在多年來斷斷續續的通縮之後,+3%的核心通膨也許是值得稱道的好消息。通膨率為正有助於降低負債和槓桿比率,歐洲和美國持續下滑的債務對GDP比率便證實了這點。債務比率的演變可以用下述等式說明:

通膨率和經濟實質成長率越高,債務(以GDP比率表示)的縮減速度就越快,但前提是通膨率和實質成長率的增長速度必須高於債務利率以及舉借新債的速度。日本的實質GDP成長並不明顯,因此處於正值的通膨率是必要的,以便讓名義GDP成長保持為正,以及讓債務水準維持穩定或下滑。

日本的通膨上揚是在美國和歐洲消費者物價開始上漲後才出現,高峰值也不如全球其他國家(圖6)。這可能也解釋了日本央行為何這麼晚才開始升息,態度又如此謹慎。

圖6:日本的通膨浪潮幅度較小,相較全球其他地區也較晚出現

高通膨時期導致美國和歐元區這兩個經濟體的槓桿比率自2020年底以來逐步降低,但日本大致上未經歷此過程(圖7)。美國公部門債務對GDP比率於2020年第四季達到129%的高峰,儘管美國因採行大規模預算赤字而迅速累積新債,該比率目前仍降至102%。這有賴於美國名義GDP的迅速成長,而該成長又源自於強勁的經濟成長和高通膨。美國公私部門的債務加總對GDP比率,已自2020年第四季的高峰290%降至目前的253%。

圖7:高通膨使美國和歐洲得以較日本更快壓低槓桿率

歐元區也經歷了類似的過程。債務對GDP比率於2021年第一季達到273%的高點,目前則降至241%。日本由於通膨較低,名義GDP的成長也較緩慢,使得該國槓桿比率並未出現如此顯著的變化。因此,日本央行為了讓槓桿比率回到與其他國家較為接近的普遍水準,可能願意忍受較高的通膨和較弱勢的貨幣。

再看看中國,該國的情況則提供了有趣的反向觀點,因為中國不僅躲過了疫情後的通膨高漲,還出現將近於零的通膨率。中國既不像歐洲和美國出現高通膨及債務對GDP比率下滑,也不像日本一般有著溫和通膨及穩定的債務對GDP比率,而是在物價大致不變的情況下,槓桿比率逐漸增加。

圖8:利率預期(截至2024年5月2日)

有一件事無庸置疑:在利率交易者眼中,日本央行政策的演變模式迥異於其他央行。首先,不論是美國、歐元區、英國、瑞士、澳洲還是加拿大,央行政策的相關期貨曲線均顯示政策總有一天會開始放寬。

相對之下,有鑑於日本央行的目標利率區間目前落在0到10個基點,日本遠期利率市場認定接下來利率會進一步提升。然而,考慮到日本的債務水準以及日本回歸正通膨一事的不穩定性,日本的利率交易者並不認為該國會像其他國家一樣出現高達200-500個基點的升息,而是認為日本央行會將政策利率調高到0.5%(圖8)。如果日本央行真的在其他央行開始放寬時採取緊縮政策,這可能會為日圓帶來支撐,協助日圓結束多年來的熊市。

交易貨幣

運用G10國家貨幣的期貨與期權,妥善管理風險並尋找交易機會。


在交易所交易之衍生產品及場外結算(「OTC」)之衍生產品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及帶有虧損風險。在交易所交易及場外交易之衍生產品為槓桿投資工具,由於只需要合約價值一定百分比的資金即可進行交易,故此有可能損失超過最初存入的金額。本通訊不論在任何適用法規的涵義上,均不構成招股章程或公開發行證券,亦非關於購入、出售或持有任何特定投資或服務的建議、要約、邀請或招攬。

本通訊的內容乃由芝商所編製,僅作為一般介紹用途,並非旨在提供建議,亦不應被視為建議。本通訊並未考慮到閣下的目標、財務狀況或需要,閣下在根據或依賴本通訊所載資料行事之前,應獲取適當的專業建議。雖然芝商所已盡力確保本通訊中的資料在通訊刊行當日準確無誤,但芝商所對任何錯漏概無責任,亦不會更新資料。此外,本通訊中的所有示例和資料僅作為説明之用,不應視為投資建議、實際市場經驗的成果或任何特定產品或服務的推廣。本通訊內所有與規則及合約規格相關的事項均以CME、CBOT、NYMEX和COMEX的正式規則,或(如適用)芝商所若干其他附屬交易場所的各自規則為準。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包括與合約規格有關的事項上,均應查詢現行規則。

芝商所概不聲明本通訊所載任何材料或資訊,如在使用或分發本通訊構成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或國家均適合使用或獲得許可。本通訊未經任何監管機構的審閲或批准,使用者如獲取本通訊,有關責任應由其自行承擔。

在澳洲,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澳洲註冊機構編號 (ARBN) 103 432 391、Board of Trade of the City of Chicago Inc. 澳洲註冊機構編號 (ARBN) 110 594 459、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澳洲註冊機構編號 (ARBN)113 929 436及Commodity Exchange, Inc. 澳洲註冊機構編號 (ARBN) 622 016 193均已在澳洲註冊為外國公司並持有澳洲市場牌照。

在香港,CME、CBOT、NYMEX和COMEX乃獲得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認可,透過CMEGLOBEX系統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ATS」),而CME獲得SFC認可,可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III部的規定,透過芝商所結算系統 (CME Clearing System)提供ATS服務。

在日本, CME 持有日本《金融工具與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所規定的外國結算機構(FCO)牌照。

在新加坡,根據《證券及期貨法》(第289 章)(「SFA」),CME、CBOT 、NYMEX及COMEX作為認可市場營運商受到監管,而且CME亦作為認可結算機構受到監管。除此之外,芝商所旗下機構並未在新加坡獲得根據《證券及期貨法》經營受監管活動或根據《財務顧問法令》(Financial Advisers Act)(第110章)提供財務顧問服務的所需牌照。

芝商所旗下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在印度、韓國、馬來西亞、新西蘭、中華人民共和國、菲律賓、台灣、泰國、及越南等多個司法管轄區,以及在芝商所未獲准經營業務、或者經營業務會違反當地法律及法規的各個司法管轄區,均未獲得提供任何種類的金融服務所需的註冊或牌照,亦未宣稱在此等司法管轄區提供任何種類的金融服務。

建議 閣下審慎對待本通訊所載資料。如 閣下對本通訊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在香港,芝商所並未獲得根據SFO從事期貨合約交易或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的牌照。本通訊在香港僅分發給根據SFO第V部獲SFC發牌或根據SFO第III部獲認可的公司。

在日本,本通訊僅提供予《日本商品期貨法》(1950年第239號法律,經修訂)及相關規則(視情況而定)所載的特定合資格資深投資者。除此之外,本通訊所載資料不以任何日本人士為對象,亦無意推銷或招攬日本客戶買賣或使用任何特定的芝商所產品或服務。

在韓國,本通訊僅應「專業投資者」(定義見《金融投資服務和資本市場法》第9(5)條及相關規則)的要求或透過持牌投資經紀商提供予該等專業投資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本通訊僅供讀者使用,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任何其他目的複製或轉載。本通訊所載的任何資料均不構成或造成提供或銷售任何金融服務或產品之要約、就任何金融產品採取任何行動之建議(明示或暗示),或任何投資建議或市場預測。

本通訊在新加坡僅分發給某些機構投資者(例如持有期貨合約交易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法》獲豁免此類要求的人士)、認可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定義分別見《證券及期貨法》)。

在越南,越南居民在CME、CBOT、NYMEX和COMEX等離岸平台進行交易可能受到某些法定條件的規限,而且CME、CBOT、NYMEX和COMEX平台上的產品並非均獲准越南居民進行交易。越南投資者有責任確保在CME、CBOT、NYMEX和COMEX的交易遵守其適用的所有相關法律。

CME Group、the Globe Logo、CME、Globex、E-Mini、CME Direct、CME DataMine 及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均為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的商標。CBOT 及 Chicago Board of Trade 均為Board of Trade of the City of Chicago, Inc. 的商標。NYMEX 及 ClearPort 均為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Inc.的商標。COMEX 為Commodity Exchange, Inc. 的商標。

BrokerTec Americas LLC ("BAL")是一家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經紀交易商,是美國金融業監管局(www.FINRA.org)的成員,亦是美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www.SIPC.org)的成員。BAL不向私人或零售客戶提供服務。

芝商所的若干子公司獲監管機構的授權並受其監管,其中特定子公司須保留某些法規規定的電話通話及其他電子通訊記錄5至7年,並可根據要求提供該等記錄的副本(可能需要付費)。有關更多監管資訊,請參閱www.cmegroup.com。

Copyright © 2025年 CME Group Inc.

版權所有。通訊地址: 20 South Wacker Drive, Chicago, Illinois 60606

芝商所為全球領先及最多元化的衍生品交易市場,公司包含四個指定合約市場(Designated Contract Market)。點按CME, CBOT, NYMEX 以及COMEX連結,以獲取更多關於各交易所交易規則與產品的資訊。 

© 2025芝商所版權所有。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