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皆为金融工具,可让市场参与者对冲或承担资产价格随时间变动的风险。
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有两大区别:首先,期货合约是在特定日期或在特定月份内买卖标准化资产的法定协议。其次,期货交易是通过期货交易所来进行。
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并且在交易所交易,因此其对大宗商品生产者、消费者、交易者和投资者而言不可或缺。
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给定产品的质量、数量、实物交割时间和地点。该产品可以是农产品,例如3月份交割的5,000蒲式耳玉米,也可以是金融资产,例如12月份相等于62,500美元价值的英镑。
合约的规格对所有参与者都是相同的。期货合约的这一特性让买家或卖家能通过交易的方式轻松地将合约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鉴于合约规格的标准化,合约唯一的变动因素是价格。价格通过出价和要价来实现,也称报价,直到撮合或交易发生。
期货合约是受监管交易所推出的产品。因此,交易所负责标准化每个合约的规格。
交易所还保证合约将得以履行,从而消除对手方风险。每一份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都是集中清算。这意味着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时,交易所充当每个卖家的买家和每个买家的卖家。这大大地降低了单一买家或卖家违约的信用风险。交易所以此消除交易对手风险,且与远期合约市场不同,期货市场参与者可保持隐名。
在同一交易平台上的买卖双方可相互保密,交易所让参与者能够轻松进入和退出市场,这使期货市场具高度流动性和成为价格发现的最佳市场。